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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γ俙朢ā  本文作者联系QQ:363842188  发布时间:2008-5-3 8: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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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俙朢ā:在清远英德的两天

  
事件的了解过程
炜宏、潮莲、我三个人于2006-12-31早上在省汽车站搭9:30的班车直达英德市!差不多中午11:40左右就到了英德汽车站,那时本想直接搭车到石牯镇的(锐哥出事的那个镇的镇名),但后来浩哥(锐他大哥)发信息给我们,他们就在英德市区金星宾馆!所以我们只好在城西汽车站退了去石牯镇的票!打的直达该地方,位于教育西路!
到达之后,锐他哥—浩哥下来接我们,脸色有点仓白,可能是睡眠太少或心痛过度吧!楼上还有他大伯的儿子,三叔的儿子,还有浩哥他亲如兄弟的朋友!当晚一接到电话就马上搭车过英德。锐哥在四个人中最少,所以他还有一个名叫老四,到那时我才知他有这个名!到了楼上,他老爸一看到我们,有点激动!把炜宏紧紧抱住,诉说着种种不幸,我们完全插不上话,只有默默的听着,气氛有点低沉,过了一会,宏突然电话响,出去接电话,锐哥他老爸依然激动,也把我紧紧抱住,当时我双手也紧紧抱住他!他心中有很多话要说,心里很痛苦!一个孩子,含辛茹苦的养了20几年,读大学,即将走出社会,出来赚钱,为贫困的家庭分担责任的时候,想不到英年早逝了!试问:养大这孩子容易吗?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大的啊!同志们!锐哥他老爸满头白发,都是生活压力太重了,打零工赚钱、照顾卧病在床的老伴、种田、养猪,料理家务活等等!
大家吃了晚饭,回到房间里讨论明天的“协商会”,主要是看资料,然后以刘律师给出的观点和几个责任方辩驳,可能的责任方分别如下:学校(华南农业大学)、供电局、前进村村委电站以及个体户承包者赖某!明天我们三个的任务就是记录会议内容!
当晚11点多才洗澡,洗到一半,宏说我洗个澡用了两年,起初没意会到,原来,时间已悄悄的走完了2006,走进了2007,怪不说他说我洗了两年啊,真是“世纪之浴”啊!
1号早上8点半开始吃早餐,差不多9点左右就有车来接我们到司法局,为什么去司法局?情况是这样的:该“协商会”是由司法局带头做主持,迁引几方来做事件的协商工作的!会议9点40分左右开始,一直开到11点45分左右,两个钟的时间!各方就对于此事都说明了自己的立场与相应的观点!
学校(华南农业大学):学校组织该活动是年度实习计划,实习中带队老师也有说明了关于安全的问题,同时也强调不能单独行动,校方直指锐独自离群,对于出事得负一定的责任,通过多方了解,也有五位同学也独自下到台阶下面(老师已分咐过:不能下去的),但唯独实习附近有三条1万伏的高压电线没和学生说明。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学校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一定的补偿金(抚恤金);
供电局:有合同可以证明该电站的三条高压电线产权不属于供电局所有,而且管理与维护工作是属于前进村电站的!
前进村村委电站:三条高压电线确属电站所有,学校组织该实习活动前没有书面或电话通知村委会。关于赔偿金问题,还得回村里召开村委会讨论!
个体户承包者赖某:事情发生于2006-12-27号,而我则是28号早上9点多才有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我该事件!学校组织该实习活动前没有书面或电话通知我本人或值班工作人员。关于树立告警标志问题,由谁来设置?设置点在哪?由于出事地点属悬崖边,可能设置起来有点难度。现由于发生该事件,电站工作人员已不敢去上班,而且要求加工资!
家属:学校组织该实习活动,意图是好的,但选址地较危险,没有做好学生的监管保护工作;由于供电局出示了相关合同证明三条高压电线产权属前进村村委,但是否供电局缺少对电站的监督职能,之后供电局提出:该电未进入公共电网,所以供电局无此监督职能;前进村村委,三条高压电线的产权所有者,与个体户承包者赖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1:45分左右散会,会议进行期间气氛还是比较平稳的。中午吃完饭,我们三个就整理出会议记录,然后提出有疑问的问题,提供给浩哥他们!会议记录差不多整理好的时候,机哥和伟腾就到了!得知他们坐12点的车,中途由于车出现问题,维修了一段时间,所以下午3点多才到!锐哥他老爸一见到机哥他们,同样是老泪纵横,情绪激动。
由于我2号得上班,炜宏得考试,伟腾2号要到公司报到!所以我们三个只好搭下午的车回广州,机哥和潮莲就留了下来!我们三个搭下午5点回广州的车,到省站时已是7点10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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