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原则
(1)住宅装饰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
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
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2)装饰设计施
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
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
(3)装饰应在业主
的分户门以内
的住户面积范围进行,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饰影响毗邻
房屋
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4)采购
的装饰材料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
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
工前,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
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仲裁检验。
(5)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
的位置,不得随意增设卫浴设施。
(6)厨
房装饰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
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如确需移动表具,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
工。
(7)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
的材料制品和设备施
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
的规定进行。
(8)供需双方在住宅装饰前应签订施
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
工质量、期限和保修期等内容。在选材时应优先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装饰材料及用具。
2、管道
(1)基本要求
1.1 给排水管材、管件
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排水管应采用硬质聚氯乙烯排水管材、件。
1.2 施
工前需检查原有
的管道是否畅通,然后再进行施
工,施
工后再检查管道是否畅通。隐蔽
的给水管道应经通水检查,新装
的给水管道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
工序施
工。
1.3 排水管道应在施
工前对原有管道临时封口,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1.4 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
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
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1.5 安装
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及维修。
1.6 所有接头、阀门与管道连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管道坡度应符合要求。
1.7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
的原有性质。
(2)验收要求和方法
2.1 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采用目测和手感
的方法验收。
2.2 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处均应无渗漏。采用通水
的方法,目测和手感
的方法检查有无渗漏。
2.3 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
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用钢卷尺检查。
给排水管道验收标准分析:给排水管道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进水和排水畅通。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接头连接处均应无渗漏水现象。排水管道前,首先要检查原有
的管道是否畅通,确认畅通后才能再进行施
工。新
的进水管和排水管安装后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通水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才能封管或进入下道
工序施
工。
4.电气
(1)基本要求
1.1 每户应设置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
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
1.2 导线
的敷设应按装饰设计规定进行施
工,线路
的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导线截面
的选择、低压电气
的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上海市有关规定进行。
1.3 室内布线除通过空心楼板外均应穿管敷设,并采用绝缘良
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穿管敷设时,管内导线
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
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导线与
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信线等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1.4 照明及电热负荷线径截面
的选择应使导线
的安全载流量不
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
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
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
的容量。
1.5 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
的绝缘电阻值应
大于0.5MΩ。
1.6 进户
的PVC塑料导线管
的管壁厚度应不小于1.2mm。
1.7 电暖器安装不得使用普通插座,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卫生间插座宜选用防溅式。
1.8 插座离地面应不低于200mm。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mm。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螺口灯头相线不应接外壳,照明灯开蛘距地高度宜为1.3mm,开关不宜装门后。
1.7吊平顶内
的电气配管,应按明配管
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
的吊架或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
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软管接到灯位
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m。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
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2)验收要求和方法
2.1
工程竣
工后应向业主提供线路走向位置尺寸图,并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需隐蔽
的电气线路应在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
2.2 面向电源插座
的相线和零线位置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
的插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接地应可靠。开关插座应安装牢固。采用目测和手动
的方法检查,并采用电路测试
的专用
工具检验插座上
的相线、零线和地线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2.3 导线与燃气管路
的间隔距离按表1
的规定,并用钢卷尺进行检查。
表1 导线与燃气管道间隔距离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