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法院妥善处理“拥抱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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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成谕福 蒋茂杰 来源:清远日报



  本报报道的清城区东城莲塘连发20巷出现几栋“楼歪歪”的消息(见本报1月26日A4版)有了新进展,记者9日从清城区法院获悉,承建商主动申请把该院冻结的90万元存款转至政府监管,由政府协调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纠编、加固,初步预计加固工程在6月份左右完成。
  据悉,2010年春节前夕,位于清城东城莲塘开发区莲发20巷的某4幢楼出现倾斜,严重的2幢由“握手楼”变成了“拥抱楼”,该2幢楼的30余户业主必须暂时撤离,另2幢楼还有几十户需要做说服、教育工作,但承建商黄某某、胡某某在向政府交纳了事故处理准备金50万元后,没有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经有关部门现场勘查,4幢楼的纠编加固费约需一百多万元,如果事件得不到有效处理,随时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
  清城区法院获悉此事后,决定特事特办,一方面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业主整理好相关的保全材料,另一方面于1月27日第一时间受理了郭某彬等3名业主代表的诉前保全申请,免除业主提供保全担保,并全额缓收保全费,还要求立案庭派经验丰富的干警专人负责该案。
  立案庭干警耐心听取了郭某彬等3名业主对事件的介绍和意见后,在极短的时间内作出保全裁定,并马上到公安机关核实黄某某、胡某某的户籍情况,同时到有关金融机构、房屋管理部门等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经查,发现一被申请人有90万元存款和两套房屋,清城区法院于是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并对被申请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经过清城区法院干警一番说服、教育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黄某某、胡某某决定主动配合政府解决此事,并主动申请把清城区法院冻结的90万元存款转至政府监管,由政府协调有关专业部门进行纠编、加固,至此,一件关系稳定和民生的事件得以妥善解决。
  成谕福 城法研 蒋茂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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